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儋州市公开选调科员以下人员暂行办法》(儋组通[2008]32号)精神,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法学专业,身体健康。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3、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选调的主要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分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等程序进行,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9至1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报名(市直办公大楼801房)。
3、其他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按规定填写《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一式叁份,并携带同意报考证明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留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
联系电话:0898—23333250、2332265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局办公室)
联系 人:曾庆平、许剑勇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