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搭建平台,根据《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琼人社发[2009]18号)和《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社[2012]18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政策,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就业见习基地的目的
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帮助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和就业创业的能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同时,开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的绿色通道,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就业见习基地的要求
1、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
2、能持续提供不少于20个(中小企业可适当放宽),具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有利于发挥见习毕业生的专业特长,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
3、能按照有关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见习生活条件、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补贴和必要劳动安全条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人员顺利完成见习任务;
4、见习时间为3-12个月;
5、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为见习毕业生出具见习证明。
四、就业见习基地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就业指导科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儋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4、《儋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5、见习培训计划和具体流程说明书。
五、就业见习基地授牌
经审查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儋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
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3年。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挂牌。
六、就业见习基地公布
就业见习基地信息将由市就业局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信息内容包括:就业见习单位(基地)名单、见习岗位名称、见习岗位数量、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届时,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市就业局申报就业见习岗位。
七、见习岗位补贴
具体标准依据《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社 [2012]1848号)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羊磊雨
联系电话:23391459 13398998188
传真号码:23391295
附件:1、儋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doc
2. 儋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doc
儋州市就业局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