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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法院 招聘合同制协警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根据本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从政法院校毕业生或复员、退伍军人中公开招聘5名协警。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羊圣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黄德钊同志担任,成员从政治部、监察室、法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上报聘用等事宜。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协警5名。 三、福利待遇 凡被本院聘用的协警与本院先前聘用的人员待遇同等,按规定享受社保“五险”待遇,签订三年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四、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集体,遵纪守法。 2、男性,身高 3、身体健康、体格健壮、仪表端庄、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年龄:政法院校毕业生年龄为25岁以下;退伍、复员军人年龄为30岁以下(连级以上干部,年龄可放宽至35岁)。 5、文化程度:政法院校毕业生为大专以上;退伍、复员军人为高中以上。 6、同等条件下,具有儋州市户籍并在那大地区有住宿者可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吸毒史或劣迹的。 五、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表可从儋州政务网下载或直接到儋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 (二)初审 对参加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不合格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分数占总分的70%)。组织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有: 2、面试(分数占总分的30%)。组织已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考核综合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累计入个人总分。 (四)政审 对考核合格的人选,按1:2比例进行政审,全面了解候选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 (五)体检 组织政审合格的协警人选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六)聘用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聘用人选,报院党组讨论决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