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警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公告
日期:2014-05-13 浏览

    受市公安局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协勤员(男)21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下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如不是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的也可)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身高不低于1.65米;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
 6、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各类保险参照市政府有关协勤员的标准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合同制,月薪酬1200元。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海南警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室(儋州市中兴大道新世界花园小区F1幢),联系人:林玲娜,       电话:23831628,1580895597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海南警锐保安服务有限公    司招聘协勤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6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办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三)考试
笔试、体能测试(其中:笔试占40%、体能占60%。体能测试达标标准:1000米跑步不超过4分30秒,俯卧撑25个)。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对象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交体检费用,数额标准另行通知。
2、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
1、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协勤人员招聘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协勤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
 
     (七)培训
     公示期满后,将对聘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培训课程设置按聘用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制定。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培训结束后,海南警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由儋州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36973399
   联系人:符运贵
   
   海南警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