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口市美兰区招聘20名交通协管员公告
日期:2016-04-13 浏览
因工作需要,美兰区计划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招聘交通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交通协管人员20名。
二、管理体制
此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属于合同聘用制性质,由区委政法委统一管理,区委政法委负责招聘、辞退、工资发放、指导协调等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由美兰交警大队负责。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思想,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男性,年龄在22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8日以后,1994年4月18日以前出生);
4、高中(含中专)学历以上;
5、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
6、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兵、警校、体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7、在公开招聘的20名交通协管人员中,安排3-5名管理人员,待遇从优。
四、相关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交通协管员月基本工资2900元;
(二)单位缴纳五项保险(2016年1月-6月的五项保险基数为2529.60元):756.3元;其中: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20%)。每月单位缴费为:2529.6元×20% =505.9元;
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每月单位缴费为:2529.60元×1% =25.3元;
3、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8%)。每月单位缴费为:2529.60元×8% =202.4元;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0.4%)。每月单位缴费为:2529.60元×0.5% =10.1元;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0.5%)。每月单位缴费为:2529.60元×0.6% =12.6元;
(三)住房公积金。单位每月缴费100元(个人月缴费100元)。
(四)降温费:每年4月-10月发放降温费,每人每月降温费为300元;
(五)误餐补助: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发放误餐补助。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海口市振兴路8号美兰区机关办公大楼813室,联系电话:65313630,联系人:严佳丽。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自行下载《美兰区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表》。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由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部分组成。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委政法委负责,审查合格后统一安排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由区委政法委和美兰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内容主要有:跑步、俯卧撑、引体向上等。体能测试后按1:2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合格人员到岗试用,到岗试用1个月后,经考核录用20人。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